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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河南郑州一小区发生电梯故障,一名七旬老太被电梯门夹住后上行拖行,当场死亡。据悉,事发电梯曾多次出现故障,家属称小区电梯已使用十几年,涉事品牌电梯目前在市面上已无销售。
事故发生后,电梯维护、电梯管理,因为电梯故障而引发的一系列生命财产安全损害和责任如何界定?
律师表示,如果是因为电梯自身产品缺陷造成的事故,那么电梯生产商就要承担责任。受害者可以向电梯生产商请求赔偿,也可以向电梯的销售者请求赔偿。
如果说因为电梯的维保人员存在过错,或者疏忽大意,造成电梯事故并致乘梯人员身亡的,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会涉及相应的刑事责任。
此外,民法典规定,物业单位、物业公司对小区的住户应当有安全保障的义务,受害者有权向物业单位提起赔偿请求。
律师 :目前,我国还没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来明确电梯报废的时间和周期,但是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。也就是说,当安全保护装置、紧急救援装置、井道安全门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,出现机械损伤或破损等情况的时候,可以申请报废。
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,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,需要改造、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、更新电梯时,小区业主应该向物业公司提出更换电梯的书面申请。
众所周知,电梯安全的背后是一套复杂的系统,涉及生产、运营、维修和使用等多个环节。郑州电梯事故无疑为相关责任方再次敲响了警钟。如何普及安全常识,守住安全底线,防患于未然,还需实实在在行动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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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梯安全监管小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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